新轨交条例元旦施行 冒用证件影响信用
[导读] 冒用老人卡乘地铁,不仅触犯法规面临处罚,还将影响个人信用。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,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,对逃票行为加大处罚,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。
冒用老人卡乘地铁,不仅触犯法规面临处罚,还将影响个人信用。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,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,对逃票行为加大处罚,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。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地铁运营方表示,新条例的执行将有一定的缓冲期。
冒用证件乘车罚款50-500元(报价 参数 图片 论坛)
新条例明确:“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,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,并可加收五倍票款”。同时明确:“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、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,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”。
条例中还增加了一款,明确“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,由轨道交通企业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,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理”。
地铁方面表示,新条例的执行将有一个缓冲期,期间将进行多方面宣传,并对地铁逃票稽查队伍进行扩充。
“配合安检”入法不听劝阻者或拘留
对于备受关注的轨交安检问题,新条例明确:“禁止乘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放射性、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、乘 。车危险物品名单目录和样式由市公安、交通行政管 部门理公告,由轨道交通 业在车企内予以张贴。”
同时,乘客对安检的“配合度”也入法。根据条例,“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,设置安全检查设施,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,乘客应当予以配合。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,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进站、乘车;不听劝阻,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,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,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”
轨交警方表示,遇到不配合安检的乘客,安检人员一般采取耐心劝说方式让其最终接受。如果对方有携带违禁品进站或者其他行为,则将根据情节以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,对其行政拘留,再进一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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